经查,你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期间,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ღ✿✿。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精品一卡二卡三卡四卡视频区凯发K8娱乐官网入口ღ✿✿。凯发官网,凯发入口凯发官网入口ღ✿✿,照明设计ღ✿✿。ღ✿✿,ღ✿✿。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精品一卡二卡三卡四卡视频区凯发K8国际登录官方网站凯发K8国际登录官方网站凯发K8国际登录官方网站凯发K8旗舰厅AG登录凯发K8国际登录ღ✿✿,ღ✿✿。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精品一卡二卡三卡四卡视频区精品一卡二卡三卡四卡视频区凯发K8国际登录官方网站凯发K8国际登录官方网站凯发K8国际登录官方网站凯发K8国际登录官方网站ღ✿✿。